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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×100吨LF精炼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

时间: 2020-03-02

山西宏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

2×100吨LF精炼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

第二次信息公示

      山西宏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我公司)于2020年2月委托环评单位承担“山西宏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×100吨LF精炼炉项目”环境影响评价工作。目前,《山西宏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×100吨LF精炼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(征求意见稿)已编制完成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:
(一)环境影响报告书(征求意见稿)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
     (1)环境影响报告书(征求意见稿)见附件。

      (2)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:公众可前往我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。
      查阅地点:山西省河津市僧楼镇小张村山西宏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
      查阅时间:工作日上午09:00~12:00,下午14:00~17:00。
      查阅联系人:段工
      联系人电话:15034582300
(二)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
           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、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热心人士。
(三)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
          公众意见表见附件。
(四)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
          在本次公示期间内,公众可以电子邮件、信函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        电子邮箱:15034582300@163.com
        信函邮寄地址:山西省河津市僧楼镇小张村山西宏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
        邮政编码:043300
        收件人:段工
(五)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
          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,即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13日。


0086-0359-5358036
sxhdjt@163.com